孙李平,女,系我校体育教育训练学院2023级本科生,父亲身患疾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家庭经济困难。赵冬梅,女,系我校体育教育训练学院2023级本科生,父亲军残,母亲身患疾病,家庭经济困难。张宇晨,男,系我校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2025级本科生,母亲罹患重症,父亲患有眼疾且离职照顾母亲,家庭经济困难。
鉴于以上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拟向孙李平、赵冬梅发放临时困难补助3000元,向张宇晨发放临时困难补助5000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奖补专项资金。
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为便于反馈,请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所在部门(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6日
联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电话:82099939
地址:办公楼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