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党北等7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生活补助的公示
党北,男,系我校体育教育专业2021级6班学生;贾天佑,男,系我校休闲体育专业2020级2班学生;于淼,系我校体育教育专业2021级7班学生;许铭祖,男,系我校体育教育专业2021级9班学生;史佳成,男,系我校体育教育专业2021级2班学生;王子怡,女,系我校体育教育专业2021级11班学生;于海怡,女,系我校体育教育专业2021级11班学生。经以上7名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拟向7名学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其中,党北、贾天佑2人各补助5000元,于淼、许铭祖、史佳成、王子怡、于海怡5人各补助3000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奖补专项资金。
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方式向学生工作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为便于反馈,请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所在部门(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4日
联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电 话:82098598,82099015
地 址:办公楼121室(党委学生工作部) 科研楼919B室(纪检监察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