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凤凰岭校区:
2020年元旦、寒假将至,为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安排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20年1月1日(星期三)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1天。
(二)寒假学生放假安排
全体学生自2020年1月13日(周一)起放寒假。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部分学生于2020年2月10日至2月22日期间参加冰雪课程学习与实践,具体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全体学生2月23日(周日)返校,2月24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假期安全工作要求
1.加强安全教育。学生放假离校前,各学院(校区)要以年级为单位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纪律和法制教育。要提醒学生离校时妥善存放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电脑、银行卡、身份证等,关好宿舍门窗,关闭电源开关和水龙头等,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学生离校前,辅导员要组织学生干部对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引导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切实注意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营运、超载车辆;提醒同学路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在回家之前要告知家人返家的时间及乘坐的车次,路途中不要把自己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个人信息轻易告诉给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3.提醒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注意劳逸结合,加强锻炼,不酗酒滋事;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不到危险区域游玩;参加社会实践、实习、打工等活动时,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自身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远离毒品;要合理利用网络,不沉迷于游戏,树立正确宗教观,不信教、不传教,不传播和下载带有反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或不健康的信息,警惕自身人身及财物安全;要遵纪守法,言行文明,勤俭节约,明礼诚信,积极维护学校和大学生的形象,严禁从事或参与有损学校形象和声誉的行为。若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与家长或老师联系。
4.教育和引导有电动车、摩托车的学生,遵守各项规定,确保人生安全。明确告知学生假期期间严禁在公寓内私拉电线,一经发现,将在原相关处分规定的基础上加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切实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学院要专门召开留校学生会议,教育留校学生服从学校的安排,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中途离校必须告知学院相关负责老师,以便掌握学生动态。
四、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提醒在校学生按时返校。按照学校统一的开学时间,叮嘱学生按时返校。各学院(校区)要重申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教育学生提前预定车票,按时返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报到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假期期间辅导员利用电话或实际走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业困难等)家庭的沟通。沟通时将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告知学生家长,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与建议,做到家校合一。
2.寒假期间,全体学生工作干部要保持联络畅通,以便出现问题能及时沟通处理。对学生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学生工作处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