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凤凰岭校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在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了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申请工作,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到党委学生工作部。
公示期: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5日
办公地点:高德楼121室
联系电话: 82098598
邮箱:xueshengchu@cupes.edu.cn
附件: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受助学生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