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武汉等全国多地出现,且有爆发流行趋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做出重要批示和防控部署,要求有效遏制疫情。2020年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学校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疫情防控预案。为坚决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学校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责任、关口前移、多措并举、严加防控,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学院的正常工作。现制定本科学生管理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王尚忠
常务副组长:白金明
副组长:靳卓、徐振芳、冯伟、陈丽萍、丁进国、兰馨、杜向锋
领导小组成员:学生工作处干部、各学院(校区)专兼职辅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应对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研判分析疫情,协调各学院形成有效防治结合力量,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打好疫情防控主动仗。同时,还要严格各种会议和活动场所的防控措施。
二、学生管理
1.学院(校区)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本单位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校区)要健全学生联络网,不留死角,动态完善学生籍贯信息、人员流动信息、人员疾病情况信息等,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并指定专人报送本学院学生情况;
2.对学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一人一册,对离京、返京学生情况、学生疫情坚持每日一次报送制度,尤其是武汉籍及湖北返京人员,要做到逐一核查,对返京时间及所搭乘交通工具逐一记录;返京的学生应主动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每日向学校和家庭属地社区报告卫生情况;
3.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自1月23日起对进出学校人员、车辆实行身份核查及登记制度,学校无关人员不得入校;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不得提前返校(包括家在北京市的学生),若有学生私自返校,需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措施,并由辅导员在校监控;
4.各学院(校区)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疫情,关注舆情,不信谣不传谣;
5.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因疫情产生的心理问题,可第一时间拨打心理咨询中心老师电话:张志如,13264155618。
三、加强宣传工作和预防措施
针对疫情的发生,各学院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使学生掌握卫生防病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学院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注意合理膳食,提高自身免疫力。尽量减少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如果出现流感样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要及时速往北京市卫健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医院就诊治疗。我校地处海淀区,指定24小时发热门诊医院就诊的医院有:北医三院、航天中心医院、四季青医院、老年医院、世纪坛医院、上地医院、中国中医科学西苑医院、北京市福利医院。经检查治疗完全康复,凭具就诊医院的出院证明,方可返校学习和工作。
各学院要熟悉防控工作流程。要进行人员培训,明确职责,提高应急处能力。做好全院学生的出京、进京登记。特别是来自疫区人员的记录。
四、强化责任
强化落实学院、个人责任制,充分认识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危害性,全力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和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要求学生不聚会、少外出、不去或少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去疫情地区。乘坐公交地铁火车航班等交通工具要全程带口罩。
确定开学时间及学生返校后,各学院(校区)要第一时间通知学生返校时间,并提醒学生返校途中做好安全防范;返校后,各单位严格落实晨午检、缺勤、复课登记、以及日常消毒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因病缺勤、缺课情况,做好登记和考勤工作。要认真填写体温监测表。同时,要积极做好流感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