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高苗苗 2013-03-29 14:24:48
一、奖励
(一)奖励项目:设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两种。集体奖励,以宿舍为单位评选“文明宿舍”;个人奖励:“优秀宿舍长”、“文明住宿生”。
(二)奖励原则和方法:每学年依据学生的卫生、纪律、安全、公物维护、宿舍文化建设等评分排出名次,对成绩优秀的宿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奖励条件:
1.文明宿舍:全宿舍同学都能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宿舍卫生优秀,公共设施备品完好,全宿舍人员团结友爱,宿舍内活动内容健康,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现象。
2.优秀宿舍长: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公正无私,积极主动与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沟通、协调、配合。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现象。
3.文明住宿生:积极主动配合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和宿舍长工作、团结同学。个人床铺设计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现象。
4.评选办法:以学生工作处、各院、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抽查和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日常检查积分为依据,综合评定,进行表扬和表彰。
二、处分条例
有下列行为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一)宿舍内、门口公共区卫生一周检查两次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累计超过三次者给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不叠被、宿舍内物品摆放凌乱一周检查两次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累计超过三次者给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三)不按时就寝在寝室内大声喧哗,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四)私自串换床位和宿舍,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五)私自领外来人员就寝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私自换门锁,人离寝不锁门的寝室第一次给予全宿舍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超过三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七)向楼下和走廊泼水、倒垃圾给予警告处分。
(八)室内外张贴不雅字画,涂写、刻画及污染房屋建筑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九)在公寓楼内饲养小动物给予警告处分,不服从管理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十)私自挪动床铺、衣,转租床铺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十一)在公寓楼内燃烧废纸、信件,燃放烟花爆竹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十二)熄灯后点蜡(宿舍内有蜡头)。第一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对于屡教不改达到三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含记过)处分。
(十三)便用电炉子、电热器、酒精炉等除没收外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十四)私接电线、电话线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十五)无故晚归、夜不归宿者给予通报批评,累计超过三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于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十六)在楼内吸烟、喝酒、赌博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十七)在楼内打架闹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十八)就寝后通过窗户、防火通道上下楼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十九)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眼中警告、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二十)辱骂、殴打、拒绝、阻碍公寓员工和管理人员正常工作者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
(二十一)偷盗他人财物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
(二十二)留宿异性朋友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
(二十三)学生不得在公寓楼内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如违反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
(二十四)学生在公寓楼内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如违反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
对违反公寓住宿规定的宿舍和个人,按《学生手册》中有关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评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评优、组织发展的资格。
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